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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臺北市立大學機車及自行車管理要點

公告臺北市立大學機車及自行車管理要點_107年1月12日
1. 依據106年12月5日本校行政會議決議、107年1月11日校長核定文。。
2. 本校「臺北市立大學機車及自行車管理要點」業經106年12月5日行政會議決議通過,
並簽奉校長核定後實施。
3. 106學年度第2學期博愛校區機車及自行車通行證申請期間為107年2月26日至3月10日
止,使用效期至107年7月31日止。107學年度起每學年度開放換發申請通行證。天母
校區教職員生因洽公或課務需求,亦請於前述期間申辦。
4.管理要點及申請表與名冊如附,並公告於總務處最新消息及事務組相關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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