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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總務處事務組】本校博愛校區113年大型廢棄物年中統一清運 案

通 知
博愛校區大型廢棄物年中統一清運
113年5月17日
一.
(一)依據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略以︰「巨大垃圾指體
積龐大之廢棄傢俱、修剪庭院之樹枝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一般廢棄物。」(附件1)
(二)學校巨大垃圾有下列情形:
1.依台北市環保局清運家戶巨大垃圾執行要點第2點第2項規定略以︰「巨大垃圾指體積龐大廢棄家具(彈簧床墊、床組、手推車、腳踏車、 電動腳踏車、電風扇、沙發、桌椅、櫥櫃、廢行李箱3只(含)以上)、家電用品(抽油煙機、瓦斯爐、大型飲水機、電視機、電冰箱、洗衣機、冷氣機、立燈、落地燈)、樹枝等。」(附件2)
2.廢棄之課桌椅、講台、電子白板、黑板、鐵櫃、木櫃、辦公桌、鐵(木)桌椅、鐵(木)門、傳真機、A3護貝機、機械(器)設備、玻璃門(窗)、印表機等。
二.依據本校財物管理要點第21條規定略以:各單位廢棄之巨大垃圾(大型廢棄
物)且減損單剩餘殘值0元,由總務處事務組統一清運處理(附件3)。本校
年中大型廢棄物統一清運將於113年6月27日(四)辦理,敬請各單位將已
完成校內報廢程序且殘值0元之大型廢棄物資料,填寫於調查回條且經主管
核章後於113年6月20日(四)前擲交總務處事務組王美玲小姐(分機1326)
彙整。
請務必於6月24日(一)15時前搬至資源回收場,逾時不候。謝謝配合。
總務處事務組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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